《北京城市副中心城市家具設置導則》公布 城市家具如何設置有了詳細規(guī)矩
《北京城市副中心城市家具設置導則》近日公布。通州區(qū)將圍繞護欄類、箱柜類、桿體類、標牌類、亭站類及其他類6大類、27小類城市家具設施,指導各單位持續(xù)深入推進分級分類提升改造,提高城市家具精準管理水平。
在具體實施過程中,通州區(qū)將組織多部門建立聯控機制,凡涉及城市家具設計、建設和管養(yǎng)的,一律進行項目論證,并充分考慮老年人、兒童、殘障人士等特殊人群的使用需求,開展無障礙設計。副中心城市家具還將與周邊道路、市政設施、建筑和綠化統籌布局、協調統一,做到同步設計、同步建設、同步驗收。
《北京城市副中心城市家具設置導則》明確,設置城市家具時要充分考慮行人通行需求,不得影響消防救護和安全疏散。針對快遞柜、電動自行車充電柜、阻車樁等新興城市家具,《導則》也提出了設置規(guī)范,例如,快遞柜和電動自行車充(換)電柜(樁)應優(yōu)先設置在居住小區(qū)、建筑前區(qū)內,電動自行車充(換)電柜(樁)不應設置在地勢低洼或建筑物雨水管口等附近,且不得占用人行通道、盲道、疏散通道、消防車道等位置;阻車樁的設置不得妨礙無障礙通行,不得侵占盲道、非機動車道。
在文化融合方面,有關部門將充分挖掘城市副中心的歷史文化、傳說故事、特色形象等地域文化元素,將其融入城市家具的設計中,使城市家具成為傳承和展示地方文化的載體。在歷史文化街區(qū)、商業(yè)步行街、濱水空間等特色空間,城市家具要成為一道獨特的城市景觀。